為了在全縣春節期間營造喜慶祥和的節日氛圍和平安暢通的道路通行環境,綏寧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從2025年1月14日(農歷十二月十五日)至2025年2月22日(正月二十五日),對轄區內不影響道路通行且情節輕微的交通違法行為只進行警告、免予處罰的柔性管理措施。但對酒醉駕、客車超員、非客運車輛違法載人、闖紅燈、強超強會、超速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將依法從嚴進行整治和處罰。免予處罰的交通違法行為如下:
一、駕車時接打電話、不系安全帶、不禮讓行人等不文明駕駛行為。
二、因不熟悉我縣道路狀況,小型汽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行駛的。
三、除縣城中心街、長征路、東正路外,在不影響道路通行和未占用人行橫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允許小型汽車在各大超市、農貿市場、臨街商鋪以及居民小區周邊有條件的道路,順行單排有序臨時停放的行為(交警現場勸導拒絕駛離的除外)。
綏寧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5年1月14日
來源:綏寧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編輯:楊汐